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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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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祈随安仍旧维持着冷静,抬着手,弄着些什么。

    最后,像是终于通过一段不太顺利的海面,祈随安缓缓吐了一口气出来。

    几秒过后。

    是祈随安伸手过来,探了探她的额头,尾指挨到她的眼皮。

    平和的声线,却因为海浪平白无故显得异常温柔,“童羡初,你不要怕。”-

    但不知道是不是地域发生了变化,直到她们上岸,停了船,这场暴风雨才洋洋洒洒地泼下来,仿佛是神祇最后的怜悯。

    还没来得及欣赏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她们在码头附近的一间叫作南瓜车宾馆的地方躲雨,雨一支没有停,最后干脆开了间房,各自洗了澡,再把湿透的衣服脱下来,穿着宾馆配备的浴袍等待那些衣物被空调风吹干。

    期间,童羡初没顾祈随安的阻拦,独自出去了一趟,带回来新的洗漱用品,衣物,几包烟,几颗五颜六色的糖,这座城市太昂贵,连比巴卜都不卖,还有两份通心粉,之后就一直维持沉默,没有提起她们急着赶来去什么时候去见叶美玲。

    湿透的衣物被拧干水,挂在房间塑料架上,湿哒哒的,还在滴水。室外也在滴水,密密麻麻的,厚重的,像一颗颗大钉子一样,砸在土地里的水。

    空气潮热,视线紧密。

    童羡初靠坐在窗户紧闭的窗台上,蜷坐成一堆被雨打湿了的热带花卉,头发吹到半干,看窗外的雨,点一支烟尾猩红的烟。

    她喜欢上那首在大海上循环着的歌,到了南瓜车宾馆603号房,又拿了手机出来放,甚至跟着那空灵的女声,一块哼唱着。

    香烟和歌声一块飘到祈随安这里,她半躺在床边,返过头去,便被这烟和歌声一块勾着,仰了仰喉咙,才发现原来童羡初唱歌很好听。

    让她想起总是在黑得似油的夜里歌唱的一种鸟,夜莺。也想起一个已经逝去的上个世纪女歌手。

    从刚刚回来,到现在,童羡初除了听歌,唱歌以外,没有说一句话。祈随安眯着眼,听了一会,看了一会,没有打断童羡初。

    没有人比祈随安更明白,有种东西叫近乡情怯,人和人之间隔得远的时候,有些事情也就跟着一块隔得远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有时候一不小心念起这个人来了,也只觉着对方活着就好。

    可要真到了眼皮子底下,面对面站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也就全都跟冒了尖的野草似的,一茬茬地往心中间冒。

    祈随安猜测——叶美玲现在应该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否则那么一个经常活跃在公众面前的慈善企业家去世,还就在寿礼前一天,那些关注这方面的媒体,应该也不会止步于报道“昏迷”的地步。

    她们花了些时间才到澳都,如果叶美玲真的已经出事,那这座城市不会如此风平浪静,童羡初此时也不会像如此平静。

    既然澳都是童羡初的常住地,无论怎么样,对方在这里应该也能联系上一些可以打探到消息的人。

    而且童羡初刚刚出去了一趟,回来只带了些必需用品,没提起其他的,那祈随安也没必要急。

    “你说,叶美玲要是真死了怎么办?”

    走神间,房间里突然飘出来这句话。祈随安抽出思绪,下意识去望童羡初。

    女人还是蜷坐在窗台上,手中烟雾往上飘,脸被挡住,不知道在想什么,像刚刚那句话不是自己说的。

    祈随安想了半会,“她对你好吗?”

    童羡初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最后,像是想不清楚这件事似的,非常模糊地落定一句,“她和你很像。”

    “和我很像?”祈随安有些诧异,但很快反应过来,又带着笑意问,“怎么个像法?那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她把我从孤儿院带到了澳都。”童羡初低眼,看着手里的蓝色火柴盒,

    “给我过生日,给我很多糖和巧克力,我有危险的时候也会第一时间用尽所有办法救我,不会让我死掉,十五岁那年,她的仇人听说她还有一个女儿,把我绑到了一个山上。绑匪要她公开向他下跪道歉,不然就撕票。”

    “结果她真的这么做了,她是那么骄傲一个人,竟然真的公开向一个小流氓道歉下跪。但绑匪还是没放过我,他要求叶美玲做更过分的事情。好几天,警察才把我救下来。”

    “我其实没事,就是逃跑的时候摔了几跤,磕破了点皮,她当时好像吓坏了,脸色苍白,腿都崴了冲过来抱我,抱得多紧,压得我肋骨都痛。但我觉得没什么,甚至有点高兴,因为她看起来好害怕失去我,甚至在那之后就逼着我学格斗,学一些可以用来自保的东西……”

    童羡初讲很多与自己有关的事情时,总是很有感染力,也都擅长用游离在外的,似真似假的语气。所以祈随安很多次都被她带进去。

    这次童羡初语气好真实。

    祈随安在飘渺的香烟中听着这些,分明看不清童羡初的脸,但不知为何,却觉得,这不真实,至少不是全部的真实。

    果然,说完这些之后,童羡初停了片刻,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又继续往下说,

    “但有一次我在画廊碰到她,她明明看见我了,却又装作眼底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旁边有人问她,我是不是她女儿。结果她又说,她已经没有女儿了,她说她女儿在十四岁那年就已经死掉了。”

    烟雾逐渐散开了,祈随安终于看到了童羡初的眼睛,那其中有些很浓很浓的东西,那是祈随安自己永远不会流露出来的东西,不解,憎恨,和哀戚……无限制地,从她的眼睛,蔓延到她的眼睛。

    以至于祈随安忽然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这些东西淹没。

    而童羡初始终没有停下来,她好像停不下来了,她看祈随安,看雨,看自己,最后低了头,下巴枕在膝盖上,像是在嘲笑,又像是在提问,

    “祈随安,我死掉了吗?还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她的女儿?养女原来不是女儿吗?那为什么一开始没有人跟我说清楚这一点?那为什么院长要让我忘记郁百兰,让我喊她妈妈?”

    “既然我不是她的女儿,那她为什么要把我接过来,为什么一开始我说我生水痘她还愿意抱我,为什么我被绑匪绑走的时候,她急得像是快死掉了,像是要用她的命来换我的命一样……”

    悲哀和憎恨这种东西,永远无休无止,和软弱无能缠绕在一根麻绳上,像用一层薄膜隔着,一旦戳破,流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

    童羡初无比憎恶此时此刻的自己,懦弱,愚笨,她最厌恶的东西,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被从大海里捞出来的一条鱼,在案板上死命挣扎,而看着她挣扎,目睹她所有不甘心的,偏偏又是祈随安。

    为什么每一次都是祈随安?

    她绝望地想起过往很多次这种情况,却又觉得和之前所有都不一样。

    这不是勒港的钟楼,也不是那间长满霉斑的组屋,是澳都,是她那杆旗发生过偏移,是她曾经变成过郁百兰,妄想过自己会被爱会垂怜的场所。

    这种妄想多荒谬?

    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

    童羡初确信祈随安正在看着她,正在听着她,正在用手术刀,将她一点一点凌迟。

    她死死低着脸,不抬头,牙齿咬得很紧,逼迫自己不再继续往下讲。

    而这时。

    祈随安动了,明明已经洗过澡,带着这家宾馆廉价的浴液气息,闻起来却还是像阳光普照,像沉默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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