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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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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这句话太轻了。

    以至于听起来像是祈随安的无意识,不像承诺,像事实,听起来像是会对很多个人这样说,听起来像是只要到了白天,祈随安就会将这一句话抛在脑后。

    童羡初将人又抱紧了些。

    却又感觉自己像是抱着一个雪人,一个太阳,越用力,越要融化,越让她抱不住。

    而雪人,太阳本人没有任何反抗,而是很慷慨地接受她不太温柔的拥抱。

    甚至在几十秒钟之后,很轻很轻地笑了一下。然后懒倦地转过身来,和她变成面对面的姿势,将她的手搭在肩上。

    额头抵住她的下巴,鼻尖埋在她的耳后,手搭在她的背后——一个标准的,温和的拥抱。

    “童羡初。”

    她喊她一声,呼吸焯烫,像是要烫掉她这一层皮肤,声音像是从她自己胸腔里发出来似的,带着某种规律的振动,一下一下地敲着,然后懒懒地笑,“以后抱人的时候,记得要这样抱,才不会让两个人都疼。”-

    单打独斗这么多年,祈随安很少有生病还特地让人照顾的经验。

    最难捱的时候,是寒假住校,在宿舍里烂掉了阑尾,疼得大汗淋漓,却还是要撑着,一层一层地把衣服穿好,才敢出门,怕自己满头大汗出门,一被风吹就感冒。

    那会南梧的冬天多冷,她衣服套几层,蓬头垢面也管不上,勉强连滚带爬到楼底下,没遇着一个在学校的人,本来想着不打120,省几百块钱,结果到头来撑不住,还是打了120,让人抬着出了学校。

    一个人做完手术回来,还得收拾自己留在宿舍的残局,呕出来的汁水发了臭,得一点一点把地板擦干净。

    三十一岁这一年都已经快过去,这么多年来的头一遭,有个女人蹲在床边喂她喝药,还每次都放半勺糖。

    这个女人和她也是差不多的年纪,对待生病的人也不太熟练,固执地要求她每天量体温,不允许她冷水配药,硬是要在她房子里,每天烧一壶咕噜咕噜的热水,然后又一下一下,将那些滚烫的甜药吹凉,再给她喂到嘴边。

    发烧这几天,祈随安整日昏昏沉沉,躺在床上,来不及想太多,也不知道童羡初到底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时候不在。

    但有种声音,她听得最清晰——

    那就是门锁转动的响声。

    这是一栋没怎么修缮过的旧房子,用的还是老旧的钥匙锁,钥匙转起来有些费力,于是转动起来,动静也大。

    一个人住惯了,开门关门都是自己,听到有人从外面用钥匙开锁进来,刚开始难免会觉得不习惯。后来听惯了,偶尔有一天没听着,也会漫不经心地想,应该是走了。

    但事情怪也就怪在这里,每当她这么想,静了许久的门锁也就会重新转动起来,仿佛就是为了跟她对着干似的。

    童羡初就这么在她家里进进出出,毫不客气,拿走她的钥匙,也没有还给她的意思。

    有一次帮她拿东西,收拾着些什么,从她衣柜里翻来翻去,发现了个对不上号的,饶有兴致地拿过来问她,“这是什么?”

    祈随安撑着眼皮,瞥到那证件上年轻而青涩的自己,实在是很不适应,视线游离,却又被童羡初直接上手掰了回来,有些无奈地解释,

    “有一年,就是从精神科辞职的那一年,没什么事做,那会也没想着要开个诊所当心理医生,觉得日子难过,考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证。”

    抓住祈随安的不适应,童羡初有些愉悦地夹着手中的证件,顺着面前人的眉眼,一点点地与证件上的人做对比——

    二十多岁的祈随安,比现在稍微青涩一些,眉眼倒是已经全部都长开了,没什么区别,黎生生说这个人二十多岁起就一直这样。

    但现在一看,她倒是觉得,那双眼睛里的东西,没现在厚,要轻,要薄,明明是无事可做最为迷茫的那一年拍下的,却又真显得有些意气风发的味道。

    如果这个人后来没有做心理医生,而是选择了其他职业,日子会不会比现在好过一点?

    童羡初没想明白这事。

    她用指腹刮着这张已经磨旧了的证件,直截了当地开口,“送给我吧。”

    “你要这能干什么?”祈随安大概是觉得她好笑,声音懒懒的,“冒用别人证件犯法。”

    “不干什么。”童羡初问,“你还要开船?”

    “不开。”祈随安答得很快。

    又思索了一会,其实这东西送给童羡初也没什么,反正当时她考来之后也没想过真的要开船,要不是童羡初找出来,她恐怕已经把那段时间抛到脑后,现在要被童羡初拿走也没什么分别。

    倒是开船这一件事给她提了个醒,最近半个月事情太多,全都堆在一块。

    她一直都没听见童羡初提起去澳都的事情,现在她不知道又要病多久,会不会错过童羡初养母的寿礼?

    思来想去,她主动问童羡初,“我们什么时候去澳都?”

    童羡初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她的船证,听了这话,垂眼瞥向她,出乎意料地,没有用话来刺她,没有反问她是不是想要她早点离开。

    而是看了她好一会,才改去眺望离得很近的天,红唇轻启,“再过两天吧。”

    再过两天,得到这个明确的答案,祈随安稍稍松了一口气,心想再过两天,自己状况应该能好一些,再睁眼,没看见童羡初,而是看见窗外碧空如洗的天,万里无云,突然愣怔,迟钝地想起来一件事——

    原来勒港的雨季已经差不多要结束了。

    这件事一直在她心里记着,不至于打得她措手不及,却还是让她微微发怔,原来这么快,离约定的三十天就已经要结束,第二件事未完成,而童羡初却迟迟没有提起第三件事。

    稍微怔了两三秒,祈随安就接受了这件事,像接受每一个人经过她时那样轻而易举,甚至还十分平静地开始考虑——

    如果说童羡初希望不辞而别,而她希望目送别人离开……这两种相悖的方式,发生在她们之间,哪一种才是最优解?

    她想不出来,反而开始头痛起来。

    刚喝过药,感冒药带点催睡的成分,她不得不将这些理不清的东西抛在脑后,模模糊糊地睡了过去。

    但她没想过,这件事比她想象中来得要快,完全在她的计划之外。似乎碰上童羡初,所有一切都是天崩地裂,从来没有平静过。

    那是一个她醒过来,走到天台上狠狠透几口气,就觉得自己体内所有细胞都被更新过的日子。

    童羡初又不见了。

    像每一次事故发生之后,都会无声无息从她身边消失那般。祈随安没有想太多,也觉得不至于是梦游,因为这几天童羡初都没有梦游过。

    每天她从大汗淋漓中醒过来,昏昏沉沉间,都能看见童羡初在天台上吹风,抽烟,不知道是在看些什么……

    只有今天不在。她觉得童羡初大概比她更早发现她的状况已经好转,于是用了自己最擅长的一种方式结束这件事——

    不辞而别。

    而且也不是第一次。

    偏偏是祈随安最讨厌的一种方式,因为太像姜长情。

    但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喜好,不因自己的过往,而去评价任何一个人的行为。

    大病初愈,她没敢抽烟,只靠在天台上吹了一会风,没有下雨,却像是快要下雨似的,她吹了一会,才发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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