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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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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到了别人的身上。”

    她又凑近了些,像个讨赏的孩子笑了下,“你看,我果然猜对了。”

    苌濯滚动了下喉咙,“那你怎么不猜林孖?”

    “嗯……因为我就想先猜猜你。”

    嬴寒山没停顿,转问他,“那你呢,为什么不猜我是鸦鸦姐姐?”

    “因为……”苌濯犹豫了会,像是在组织语言,“因为我刚刚突然就想到你了。”

    模仿她的回答,嬴寒山轻轻哼了一声没在意,现在已经出来了两个人了,再找到鸦鸦姐姐和林孖,他们几个人就全了。

    她之前问过系统,系统也说了非主要人员不会入境,意思就是她的爹娘在现实中是晕过去了。

    苌濯对她的疑心未消,但没揪着这一点,“那裴公子现在人呢?”

    嬴寒山将刚刚裴纪堂与她的话一并说了告诉了苌濯,苌濯点点头,“明日我和你一起去吧。”

    说完他又愣了下,明天白日里怕自己又会是重令了,嬴寒山也想到了这点,“公子你是白天会变成重令,晚上才是自己吗?”

    苌濯点点头,“是,我虽然是在重令身体里,但只有夜间的时候我才能有这幅身子的掌控权。”自己目前的确无法挣脱这一点,他看向嬴寒山,目光沉沉,有着疑问。

    嬴寒山揪了揪自己的荷包穗带,上面绣工精巧,她现在还绣不出这样的程度。

    “我醒的早,但是我害怕有人把我当妖怪,就还是按林锦的性子来了。”

    说完她就有些后悔,自己对重令那么暧昧,怕是苌濯也是感同身受,这么想来都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烧。

    嬴寒山急急地看向他,眼珠黑亮,“不过公子,你要相信我对重令是没有感情的,但是每次遇上重令的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对他好。”

    “嗯,我知道,你在幻境里的身份是林锦,你不可避免地会有她的情感。”

    苌濯顿了顿,“我也是。”

    重令对林锦的感情,也很深。

    *

    车辙滚滚,嬴寒山看向马车里端坐的重令,心中有些好奇,不知道现在苌濯在这个身子里的视角是什么样的。

    “怎么了,阿锦?”

    重令看过来,嬴寒山笑了下,娇俏可人,“我在看你眼睛下面。”

    “昨夜酒是喝多了。”重令笑得有些羞赧,摸了摸眼皮下方,“大抵是昨夜觉没睡好。”

    昨夜苌濯与嬴寒山说了,明日带着他去找裴纪堂,她也答应了。

    城东的集市没有城西的热闹,路上的人有些熙攘,这里大多数是贩奴的,也不知裴大哥会找个什么法子。

    嬴寒山想着,掀开车帘向外望去,他和重令说了想来这里看看书,这里有家书店,恰巧也是重令常来的一家。

    “等下阿锦我带你去看看书店吧,我以前经常在那里看书。”

    “好啊。”

    嬴寒山已经看到裴纪堂了,只是他现在的样子倒是落魄的很,看上去真的像一个要被贩卖的奴仆。

    “等等——”嬴寒山急急喊道,那道鞭子被声音震慑到甩到了旁边。

    重令被嬴寒山拉着下了马车,快中午了,这里都很安静,唯独裴纪堂那一处不算太平,传来了阵阵鞭打声,这也是嬴寒山注意到他的原因。

    裴纪堂和嬴寒山迅速地交换了下眼神,“老板,他怎么说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也不能这么打吧?”

    发挥得非常好,一个有善心的大小姐形象一下子就立起来了,嬴寒山一鼓作气,“这个人我买了,你不能打他了。”

    重令显然也没想到事情发展这么快,刚出来就要买个人回去,他拉了拉林锦的衣角,“阿锦……”

    “重令,他太可怜了,我们帮帮他吧。”嬴寒山反拽着他的衣角摇了摇,重令脸颊有些红,“好……好吧。”

    刚刚还趾高气昂打裴纪堂的老板听到嬴寒山这么阔气要买下他的时候一乐,这位主看着就不像是差钱的样子。

    “好啊,你买,我要十两银子。”

    “十两?”嬴寒山也有些震惊,没想到他敢这么狮子大开口地要价,一般的二三两就买到了,他一开口就是五倍的价格。

    她语气有些迟疑,裴纪堂也没想到这个人要的这么高,低头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嬴寒山看了看裴纪堂,一副守财奴的样子,“四两,不能再多了。”

    说完,拉着重令的衣袖就要走。

    老板立即拦住了他们,“别啊,四两就四两,我卖了。”

    “就当我今天做个好人,四两买给你,这人你看看,长得结实,力气大,回去肯定能帮你干很多活……”

    嬴寒山把钱塞给他,终于堵住了他那张絮絮叨叨的嘴,“那这个人,我就带走了。”

    “好嘞。”老板笑嘻嘻地收了银子,把他的卖身契递给嬴寒山,“这卖身契,小姐您可得收好了。”

    “嗯。”

    嬴寒山淡淡地应一声,回到马车旁,给了裴纪堂一两银子,“你先回嬴府换身衣服吧,要是我还没回来,你就再来找我,听见了没?”

    “听见了,听见了,多谢小姐。”裴纪堂哈着腰道谢,头埋得低低的。

    嬴寒山心里还有些惊讶,没想到裴大哥的演技也是杠杠的,一点都看不出之前正义凌然的样子。

    重令的眼神有些复杂,待裴纪堂走了后,复又拉起林锦的手,“阿锦,我带你去书店看看。”

    “嗯,好。”

    嬴寒山点点头,不留痕迹地将手收回来,摸到了自己的荷包,那里面是昨天自己绣好的一条手帕,是自己之前答应送给他的手帕。

    她抽出来,递给他,“重令,看,我答应你的帕子。”

    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重令也开心地翘起嘴角,接过手帕,上面绣了个长着桃花的竹子,是林锦亲手绣的,重令爱不释手,看了好几眼后才将它收在怀中。

    “谢谢你,阿锦。”

    他的目光炽烈,嬴寒山看了也心脏扑通跳的快起来,“没事,走吧,我们去看看书。”

    她的脸颊也有些烧红,重令跟上她的步子,眼瞳漆黑,看得出几分偏执。

    书店里,没什么人,只有两三个人在挑选书籍,门口处坐了一位年纪稍长的中年大叔也拿了本书在认真看着。

    “常叔。”

    重令喊了一声门口的大叔,嬴寒山这才看到他被书挡着的脸,是个儒雅大叔的样子,相必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帅气的小公子。

    嬴寒山跟着他也喊了一声,“常叔好,我叫林锦,叫我阿锦就好了。”

    “哈哈,我就说你最近怎么不来了,原来……”常叔看下书,笑呵呵道。

    “重令,还有阿锦啊,今天是一起来看书的?”

    “嗯,是的,再来看看您,您的身体还好吗?”重令和嬴寒山又解释了,原来常叔一直有腰疼的老毛病,不能久坐。

    “好,好,你们去看看书吧,我把手上这一本看完。”常叔晃了晃手,嬴寒山注意到那本书的书名。

    叫《霸道小娘子爱上俊俏小狐妖》。

    这名字真是有够无聊的,没想到常叔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本子,嬴寒山收回目光,跟着重令一起去挑书。

    裴纪堂没有见过这样的城池。

    他见过富庶的城,也见过人烟稀薄的城,也从人口中听说过被屠灭的城是什么样子。但是他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它像是一颗干瘪的果子,已经腐烂得无可腐烂,只剩下灰色的薄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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