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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

    丛容确实挺高兴的。

    别看他给出去的似乎很多,和实际收获一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提农场的大丰收,光上万亩甜树林就榨了好几万斤糖出来,堆了满满两个仓库。

    丛容打算等下一次临时商队再去白水大陆,就让他们带上糖和树渣纸——有自己的货物才叫商队,不是吗?

    不过在那之前,丛打人打算先把棉袄苏出来。

    随着凛冬将近,炎火大陆的气温一天比一天低,即便有兽袍御寒,丛容还是更怀念原世界柔软轻便又保暖的棉袄。

    有了先前做T恤的经验,再来做棉袄,便多了几分驾轻就熟。

    打版,剪裁,唯一的区别是棉袄在缝纫的时候需要把棉花一起缝进去,这样不论穿还是洗都不容易跑棉。

    丛容不是专业的服装设计师,也不是经验丰富的老裁缝师傅,刚开始一件棉袄缝得歪七扭八,虽然丑了点,但也不是不能穿。

    然而我们的丛大人和小白花在某些方面出奇的一致,比如说颜控。

    圣主眷属拒绝穿丑衣服,于是心念一动,把它送给了自己的贴身私奴,作为将锯齿兽引入护城河的谢礼。

    炎朔:……

    丛容轻咳一声:“嗯,第一次做,咳,不是很完美,但非常暖和,不信你可以穿上试试。”

    在保暖性这一点上,他确实没撒谎,因为怕冷,丛大人用了足足六斤棉花,即便气温降到零下都足够暖和了。

    少年看着衣服上东一坨西一坨的突起,神情复杂。

    丛容难得感觉到了一丝尴尬:“算了,还给我吧。”

    炎朔唇角微微勾了勾:“不用,我改一改就行。”

    人家说自己改,丛容便没再放心上,他还要缝棉被,皮毛当垫褥还行,被子的话还是要棉的盖起来才舒服。

    不过棉被比棉袄大得多,针线也比原世界粗糙得多,丛容一个人吭哧吭哧了半天,最后还是在毛芜的帮助下缝了两条大被子出来。

    每一条足有十五六斤重,即便再寒冷的冬天,晚上睡觉也不用担心会着凉。

    丛容把其中一条送给了老祭司红午,老太太活了快六十岁,第一次见到棉被,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她以为兽皮已经够暖和了,然而和棉被一比,兽皮完全被秒成了渣渣。

    新棉缝制的被子柔软蓬松,摸上去像触碰到了天上的云,还能闻到太阳温暖的味道。

    老祭司爱不释手,嘴里不住念叨:“圣主庇佑炎黄部落。”

    丛容又教了毛芜怎么做棉袄,老祭司在旁听得若有所思:“那不就是把棉被穿身上吗?”

    丛容:“……要这么说也对。”

    送完被子,银发青年便要离开,被老太太叫住:“丛大人,请等一等。”

    她之前织了不少毛衣,冬天正好穿在棉袄里面,既保暖又挡风。

    “这些是给大人您的。”老太太把一大堆铁角兽毛织成的毛衣毛裤帽子围巾塞到丛容怀里,“剩下的是给守护,咳,炎朔的。”

    自从守护兽的称号流传开以后,炎朔在炎黄部落成了一个十分特殊的存在。大部分人对他的态度都是尊敬中带着一丝畏惧,只有老祭司红午仿佛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守护兽啊,哪个部落能有那么一头又大又威风的守护兽啊?!

    老祭司好几次做梦都差点笑醒。

    丛容谢过老太太的好意,毛芜帮忙把毛衣打包送去神庙。

    炎朔从卧室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银发青年在整理那一大堆毛衣。

    按9527的说法,老祭司红午的天赋技能大概是点在了织毛线上,光毛衣的图案就不带重样的,厚度也各不相同,适宜在不同气温下穿。

    “老师给的,你也有份儿。”丛容头也不抬地说。

    炎朔没有立即去看自己的那堆毛衣,而是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他:“改好了。”

    丛容一愣。

    是他之前嫌丑不要的那件棉袄。

    炎朔把线拆掉重新又缝了一遍,回炉重造后的棉袄终于焕发新生,里面的棉花铺得整整齐齐,针脚也十分细密,看上去竟然还挺像模像样的。

    “不错。”丛容真心实意地赞道。

    少年唇角微不可察地勾了勾:“丛哥穿吧,我穿有点小。”

    丛容:……

    丛容目光不由自主扫过对方的头顶,明明炎朔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如今却已经比他高了,虽然高得不多,但还是让丛大人冷硬的心脏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他穿就他穿!

    丛大人面无表情地接过,不知道是他打版精准,还是炎朔在缝的时候调整过了,棉袄穿在身上竟然刚刚好,而且真的非常暖和,一点不臃肿。

    丛容感受了一下,余光无意间瞥向一旁的少年。

    炎朔把老祭司送的毛衣一件一件叠好放进柜子里,阳光透过浅橙色的玻璃窗,洒在少年身上,给他镀上一层柔和温暖的滤镜,眉眼精致,漂亮得仿佛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一般。

    丛容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妖孽,然而很快他便注意到,对方平静的神情出现了一丝裂痕。

    “怎么了?”他有点奇怪。

    少年手里拿着一件明显比其他衣服大了好几倍的毛衣,而且竟然有四个袖子,还专门留了用来尿尿的地方……

    认出那是什么后,神庙里响起丛大人毫不掩饰的放肆大笑。

    第99章 喜欢

    丛容上辈子养过一只雪纳瑞,平时也会给小狗买狗粮买零食买玩具,当然还有狗狗穿的小衣服。

    所以他几乎一眼就认出那毛衣是给巨狼穿的,不得不说,老祭司对炎黄部落的守护神兽也是非常体贴了,连兽形的样子都给考虑到了。

    丛容想象了一下巨狼穿上毛衣时的画面,直接笑出了声。

    忽然他感觉眼前一暗,炎朔将双臂撑在椅子的扶手上,与他面对面,把人牢牢禁锢在自己身前。

    对上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渐渐的,青年的笑僵在了脸上。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

    丛容眼睫微垂,中断了两人的对视。

    “丛哥。”少年轻声唤他,温柔又缱绻。

    丛容有片刻的怔忡。

    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炎朔是什么感觉,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开始会救对方是为了完成任务,再后来记不清是他救炎朔的次数多,还是炎朔救他的次数更多。

    除了炎朔带队去白水大陆那会儿,其余时候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他可以在炎朔面前脱下温和,良善,虚伪的假面,毫不掩饰地暴露出自私冷漠,共情力低下的本性。

    而炎朔也把兽人的秘密告诉了他。

    在丛容心里,少年无疑是不同的,他允许对方亲近,允许他一点点进入自己的生活。

    而在炎朔心里,他同样独一无二,他们就像奈罗河底的水草,被时间的水流裹挟着彼此纠结缠绕。

    丛容会对长相漂亮的炎朔产生最原始的欲望,但他不清楚那是不是喜欢,是不是爱情。更可悲的是,作为一个天生凉薄,共情能力低下的残次品,他甚至来不及学习爱人和被爱就被送到了这个野蛮荒诞的异世大陆。

    所以在无法得到对方确切,笃定的答复时,丛容第一反应就是自我怀疑。

    一定是他弄错了,那并不是爱情。

    银发青年低着头僵硬地蜷缩在神庙宽大的主座里,露出一段白皙纤长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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