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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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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层原因,她鲜少回国,回国也不怎么出门,只是为了看看孩子。

    甄伊水嘿嘿一笑:“那是我在回纽约的飞机上写的。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总是旅游也很无聊,果然还是得给自己找点事做,我刚好有了点灵感,想尝试一下自己做导演,拍一部女性群像电影。”

    一家四口人难得齐聚,光是闲聊就能聊很多东西。

    常矜看着父母,常恪显然并不擅长这种手工活,针线频频出错,而甄伊水在说话之余也在关注他的进度,时不时帮他看一眼。

    她忽然开口:“爸爸和妈妈当初为什么会在一起呢?”

    常恪和甄伊水都愣住了,两个人看了对方一眼,还是甄伊水先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她打趣常恪:“对啊,为什么呢?”

    常恪没接招,他看向自己的女儿,“为什么小矜会这么问?”

    常矜:“因为爸爸妈妈看起来很不一样。”

    “爸爸是严谨的,而妈妈是随意的,爸爸喜欢稳定安全且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妈妈喜欢生活中每一秒都充满惊喜,喜欢未知。”

    常矜抬起眼睛,澄亮亮的眼里好像有什么别的东西:“我想知道,为什么即使是很不同的人也能在一起,并且过得很幸福呢?”

    常恪看着女儿,挽起唇角笑了:“这确实是个很好的问题。”

    甄伊水一副已经搬好小板凳洗耳恭听的样子:“你来说,因为我也很好奇!”

    常恪面露无奈:“好好好,那就我说。”

    父母爱情故事,在孩子那里,永远是他们最好奇的问题之一。

    常矜好奇道:“爸爸你第一次见到妈妈时,你觉得妈妈怎么样?”

    “你妈妈吗?”常恪笑道,“让我想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她让我觉得,这是个很奇怪的人。”

    遇到甄伊水时,常恪还在读小学。

    那个年代的澜川,顶级富人的圈子还要更小,那时还没有迦利雅,而他们这些生来便万事不愁的权贵子弟,依旧和现在一样,大多遵从国内顶私到美国藤校的精英模式路径来完成学业。

    很单一,正如同他们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环境和观念。

    常恪是在这条路径中长大的佼佼者。他在小学时就已非常优异,无论是体育,学术还是特长方面,他的表现都足以碾压同龄人。

    常恪第一次见到甄伊水是在一节自然课。他们两个班的学生被老师带着一起去植物园,观察植物的生长和形态。

    他看得仔细,于是慢慢落在了队伍后面,却没想到有个人比他还要夸张,不仅走着走着会突然蹲下来,还会盯着一朵花看很久。

    他在这时留意到了甄伊水这个女孩。

    那时候的甄伊水已经很漂亮了,她生的便是倾国倾城的底子,从小到大就没有丑过。

    他发现这个漂亮的女孩还会和花朵说话。

    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有一次便会有第二次,常恪开始经常在联合班级课上看到甄伊水。

    她朋友很多,不像他总是独来独往,常常挂在脸上的笑容让她看起来仿佛一颗散发着温暖光芒的小太阳。

    但这颗小太阳也有被他发现落单的时候,比如说自然课和体育课。

    但这个家伙好像一点也不怕寂寞。没有人和她说话,她就和花花草草聊天,或是走在路上轻快地哼着歌。

    她好像总是有办法让自己很开心。

    常恪不再能见到甄伊水,是从G5那一年开始。

    那年,维也纳少年芭蕾舞团恰好来他们学校招收新生,只挑走了一个女孩,便是甄伊水。

    常恪:“之后就得问你妈妈了,因为我直到大学都没再见过她。”

    常鹤问了:“舞团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甄伊水苦着脸:“很严格,每天都要训练很长时间,早课晚课都不能迟到,作息和饮食也都被限制得死死的。”

    “但是也不是没有开心的事。能和一群漂亮上进的女孩子在一起,度过我十几岁时的少年时光,我觉得这就是我人生里最幸运的一件事了。”

    那时的甄伊水一边接受训练,一边随舞团在世界各地演出,她本就是生性自由,无拘无束的人,少年时代这样的生活愈发奠定了她人格的底色。

    如无意外,甄伊水本不会那么早回国继续读书。

    但她在一档国际舞蹈综艺中意外走红,因而接到了踏入娱乐圈的橄榄枝。那时她年仅17岁,正是普通人读高二高三的年纪。

    甄伊水选择退出舞团,她报名了艺考,结果刚好在那一年考上了中戏的表演专业。

    此后,她在大二那年凭借一部古风电影出道,因为对反派女配一角的出彩诠释,她再度爆红网络。

    而与此同时,常恪按部就班地结束了国内的学业,前往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读书,并在主流媒体上再次刷到了甄伊水的照片和信息。

    甄伊水扒着常恪追问:“老实交代,你是不是那个时候就暗恋我了?”

    常恪笑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确实是在那个时候关注你的微博和动态的。”

    常矜插嘴:“说不定爸爸那个时候只是追星心理呢?”

    甄伊水斩钉截铁:“不,他肯定早就暗恋我!”

    常矜好奇:“妈妈更喜欢表演还是跳舞呢?退出舞团有没有后悔过?”

    甄伊水:“喜欢哪个嗯,其实我感觉我都不太喜欢。娱乐圈的人情世故太多太杂,太多污糟事,而且好本子很少很少。至于跳舞,现在也很难遇到合适的舞台,而我又是很讨厌舞团生活的。我本来就打算呆几年然后退出舞团,倒不是为了演戏才退的,只是那时恰好有这么一个理由离开。”

    常鹤:“那你们后来是怎么在一起的?”

    甄伊水嬉笑:“因为你们爸爸死皮赖脸追我呀!”

    常恪笑了笑,这个儒雅俊美的男人没有反驳她:“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爸爸主动,可能就不会有你们了。”

    常恪结束学业回国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再次偶遇了当时已经是当红小花的甄伊水。他一眼就认出她,即使参加婚礼的甄伊水素面朝天,和电视机里那个明艳动人的女星殊为不同。

    她就坐在离他几米远的另一张酒桌上,那双眼眸历经十年的风雨,依旧清澈明媚,一如他们遇见的最初。

    她看着舞台上的新人,一边鼓掌,一边笑得弯起眼睛。

    常恪发现自己一直在看她,久久不能移开目光。

    他本可以走上前去,递出一杯酒,利用他的风度翩翩和谈吐,聊起他们曾经在同一所小学时的回忆,他本可以让甄伊水从那时起就认识他。

    但他最终没有走上前去。

    常恪循规蹈矩地活了一辈子,整整二十五年。他的履历接近完美,外貌谈吐家世能力皆是人中龙凤,客观地说,他完全配得上甄伊水,也许他将这件事说给任何人听,他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会退缩。

    甄伊水好奇:“所以你当时为什么没有来和我搭话呀?”

    常恪:“那时,我参加完婚礼就必须马上回纽约,进我父亲的公司学习。他当时身体已经不太好,我急需在两年内接任他的工作,但我那时其实刚刚硕士毕业。”

    “不敢走上前,一方面也许是因为近乡情怯,另一方面也是我考虑到了太多现实的问题。我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将我所有的精力放在工作上,几乎没有私人时间可以分给感情,而且你那时在国内工作拍戏,我在纽约,我们既存在时差,也存在客观上的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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