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于凛冬热吻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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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抓不住她,就差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我都看到她的脚了,那个时候她的脚还没离开,如果我再跑的快一点就好了,如果我跑的再快一点肯定可以抓住她的,靳砚北,我肯定可以——”

    “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乖。”

    “——可我真的跑的很快了,真的很快了,我不知道她是真的想跳下去,如果我知道的话一定会一开始就拦住她的,这样她就不会死掉了,不会死了……”

    “……她真的死了,就在我眼前,她就那么往后一倒就摔下去了,我往下看的时候她就已经掉下去了……她是那么漂亮的一个人啊,她还小,她才17岁,我明明就可以拽住她的——”

    靳砚北牢牢抓握住她的双肩,坚定而沉稳的黑眸不偏不倚的霸占她因恐惧而放大的瞳孔中:

    “屠杳,听着,这不是你的错。”

    “——靳砚北,我好难受,我好难受,”屠杳再也受不了了,脑海中无限循环沈菡初跳下去那一幕的画面令她快要疯掉了,双手抱头强忍崩溃的哭喊,“我的心脏要碎掉了,好疼,真的好疼,疼的我想哭哭不出来……她怎么就能跳下去呢?她怎么就敢呢?她明明是个连坐在上面都害怕的人啊……我该怎么办啊,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都怪我,都怪我没拉住她,所以才让她死掉了……”

    靳砚北知道无论这个时候他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沉默着伸展手臂将她抱进怀里,手掌有节奏的轻拍她的背脊,给予安慰。

    “……你能不能让她活过来啊,你爸妈不是医生吗,你能不能让他们救活她啊,我求求你了,救救她吧……她那么乖那么听话的一个人,老天肯定不舍得让她死的,她肯定能活过来的,对不对?……”

    她在他怀里上气不接下气的哽咽着:

    “……对不对!你说话啊!……你为什么不说话啊!你……”

    下面好像是沈菡初的父母闻讯赶来了。

    不肯让救护车把沈菡初的遗体拉走,非说沈菡初是在学校里跳楼的,肯定是学校逼她逼的太紧了才导致她想不开,非要校长赔她的命。

    就差将她们要吃人血馒头的心思昭告天下。

    秦决正与他们争的面红耳赤。

    靳砚北从制服口袋里掏出一个折两折、上面写着“屠杳亲启”的信封,递给她,“这应该是沈菡初趁我去上厕所的时候夹在我书里的,写给你的,你要打开看看吗?”

    屠杳闻言,立马从他怀里挣扎出来,一把夺过那封信。

    撕封条,展开。

    沈菡初小巧工整的笔迹霎时映入眼帘——

    「致:杳杳,

    见信如晤,敬颂钧安。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大抵我已经与你阴阳两隔,希望我擅自做主的决定没有吓到你。

    犹记去年盛夏。

    蝉鸣烈日,泥土腥潮,你喂我的橘子很酸。

    白裙肮脏,少年炙热,你们关心我的样子很暖。

    这些,便组成我十六年以来记忆最为深刻的一个傍晚。

    都说人只活一个夏天。

    我觉得这句话对,也不对。

    因为对我来说,我只活那一个傍晚。

    而剩下的这357天,全都用来挽留那个傍晚。

    生前不敢说,死后畅所言。

    诚乞我接下来所说的这些事情,不会让你觉得我罪有应得、死得其所:

    其实你救我的那天晚上,我活该被她们打。

    因为我勾引了那个女孩的富二代男友,想让他为我花钱。

    虽然那个男生告诉我他没有女朋友。

    虽然我也没有得手。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之后我勾引到了秦决。

    老实说,一开始我并不喜欢他,只是因为他细心体贴很照顾我,而且帅气多金出手阔绰,我觉得有这个机会不趁白不趁。

    可是慢慢的,他好像在我的生活里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重要到我每次欺骗他都会觉得心很疼,重要到他生我气不理我的时候我很慌,重要到我想为了他不顾一切的与父母抗争一次,让他们不要为了30万的彩礼钱就把还不到17岁的我卖给一个年纪比我爸爸都大的男人。

    我以为他会无条件支持我,但我错了。

    在我问他借钱想要拼命还清那个老男人送给我妈妈的东西时,他问我为什么要欺骗他;

    在我想尽办法从窗户里跳出去只为了能去见他一眼时,他从始至终没有出来见我一面;

    在我休学在家独自对抗我根本打不过的抑郁症病魔时,他又找到了新的女朋友。

    杳杳,你说,我连我自己的感情都把握不住,又何谈人生呢?

    其实在那个暴雨天的晚上,我与你分别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了,无论是被车撞死,还是跳到山下摔死,我都是可以接受的。

    只要能死,就好。

    但是当我看到论坛上有人泼你脏水,忽然觉得我这个将死之人是可以帮到你的,是可以通过帮助你来显得我的死还有那么一点点价值。

    便自己做主,有了今天这骇人听闻的一出。

    千万别觉得自责,反正我这烂命不值钱,能帮到你也算是发挥了它最大的作用。

    千万别为我掉眼泪,反正我这人也不怎么样,你别再被我纯良无害的外表欺骗。

    因为。

    从我第一笔写下的是你的名字而不是秦决的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

    我不爱他,只是想有一个留在你身边的借口。

    我不爱他,只是想通过他争取到我向往已久的自由。

    我不爱他,杳杳,我从始至终爱的都是你,我骗不了自己。

    或许在那个傍晚你踏光而来,或许在那个傍晚你喂我酸到流泪的橘子,或许在那个傍晚你用那件肮脏的白裙为我擦拭污秽,或许在那个傍晚你教我怎么剥小龙虾,或许在那个傍晚你紧张我、送我去医院、陪了我一夜还一口一口耐心喂我喝粥的时候。

    我就对你一见钟情,并且深深的爱上你了。

    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不是秦决的“我爱你”,而是你对我说的“沈菡初,快点长大,我们一起逃出去”,那令我破天荒的萌生出与父母负隅顽抗的念头。

    我这辈子受到的最痛的惩罚不是秦决要和我分手,而是我发现你的目光全都聚集在靳砚北身上,并且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从泥潭中脱身,与你一同奔赴光明未来。

    所以,我便擅自决定。

    结束在我最爱你,并且你对我的印象也最好的时候。

    如果能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出生在一个艳阳天,然后去找你。

    像热烈的阳光一样面对面跟你讲:

    屠杳,我爱你。

    但是这辈子,我就结束在这个昏暗的灰霾天,甚至不敢见你最后一面。

    只能像阴暗的蛆虫一样写信告诉你:

    屠杳,你答应过我的。

    千万要逃出去。

    千万。」

    一滴眼泪掉在粉红色的信纸上,晕开笔墨。

    与此同时。

    之前扔在不远处地上的ipod亮起屏幕。

    提示她——

    您收到来自爱丁堡大学的邮件回信。

    作者有话说:

    好吧,那个,小虐了要(smile

    40  ☪ Qs40

    ◎你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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