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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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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的接触。

    当面或背后,对他本人的印象,和从他身边人听来的描述,难道还不能架构出真实的他吗?如果不能,那只能说他太会伪装了。

    可他显然不是。

    “我从小就跟我弟弟不对盘,打打闹闹,吵嘴,我爸妈都说我们是天生的冤家,但他对我其实也挺好的。”

    小时候放学,校门口有成群的混混,大概率是约架,向桐就跟在她屁股后面,说因为她零花钱多,其实是怕她受欺负、害怕。

    一个人好与不好,从来不是说出来的。

    她又不是傻的,他程如珩要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她一旦窥出点苗头,就立马跑路了好吗?

    “程老师,你不会是为了拒绝我,才想出这一番措辞的吧?那你也太煞费苦心了。还请我吃肯德基。”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在公司门口顶着冷风等她,就是想面对面地说清楚,因为他觉得,他们之间或许没有结果。

    这顿肯德基,就是他们的散伙饭,最后的晚餐。

    她很少哭,就算军训被教官对着脸,吐着吐沫星子,大骂动作不规范,她都没有哭过。

    多大点事啊,是非成败转头空,哭什么哭。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真正对什么人用过这样的心思。

    “程老师,”但向楠现在突然有些眼热,“就算你要拒绝,也别挑在今天吧。”

    本来,她心情还挺好的。

    就算她没有在礼物上留下只言片语,程如珩也不是个钢铁直男,他总该看得出她的心意了。

    她在路上收到那条消息,意思不就是,他因为她而高兴吗?

    还让她以为,他们之间,就只差某一方捅破窗纸了呢。

    程如珩有些懵,她的脑回路,为什么会把他这番话转到“拒绝她”这个角度上去?

    转而,他又笑起来,笑着笑着,把脸偏过去,手背抵着唇,像是把笑声藏住,免得显得在这样的氛围下,太突兀。

    向楠被他笑得莫名。

    “你误会了,向楠,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程如珩使笑意止息,“我只是想让你考虑清楚,你,要继续喜欢一个其实并不完美的程如珩吗?”

    向楠不小心碰了下可乐,冰块在杯中晃着,“哗哗”响,所幸扶住,使之免遭于难。

    ——偶像剧的是,他同时反应,手摁在她的手背上。

    他的手心微凉,大抵是被风吹得,还没回暖。

    停顿了不到两秒,他收了回去,又给她递了张纸,杯壁凝着水珠,她的手也沾湿了。

    向楠攥紧了那张纸,所以,他早就知道,她喜欢他。

    “程老师,人无完人,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毫无缺点,但喜欢的盲目,让我可以忽视它们。”

    她又试探地问:“如果我说,我考虑得很清楚了呢?”

    程如珩,如果我说,我一定要坚持喜欢你呢?

    你要怎么做?

    那天晚上,向楠的心情大起大落,好像乘着跳楼机上上下下,每一下,都有尖叫要突破嗓子眼。

    如果提前预料到,程如珩会来乐慧找她,她就算被杨立诚骂,也要下班;如果知道会有那一番对话,她一定会选择一个更有浪漫氛围的餐厅,总之绝对不是在肯德基,沾得嘴巴和手都是油。

    其实,在他说“主动一次”的时候,她就该做好心理准备了。

    谁让她太笨,太莽,全身心地去追他,结果在他给予回应的时候,她就像喇叭被堵住,没了响。

    程如珩送她到明景小区门口。

    “那,”车停稳,向楠解开安全带,“程老师,再见。”

    他解了车锁,又按开顶灯,颔首,“再见。”

    向楠下了车,走一步回一下头,隔着车窗玻璃,看不清他,有什么欲说又止的话,也被这一道玻璃阻挡。

    在第三次回头时,程如珩也下了车,两步跨到她面前,“等你把话说完,我再走吧。”

    “程老师,今天,不是我臆想,也不是做梦,是确实发生过的,对吧?”

    程如珩点头,“是的,不信的话,你可以掐一下自己。”

    向楠说:“我刚刚在车上掐过了,痛的。”

    她挠了下后脑勺,“可我,还是没有真实感,好像数学满分12分的题,我只答了6分的步骤,却得了10分,你懂这种感觉吗?”

    他笑,“很形象很贴切。”

    “如果我今晚睡不着,可以给你发消息吗?”

    以她对自己的了解,她大概率会辗转难眠,即使明天还要上班。

    程如珩看了下时间,“可以,不过我不一定能及时回。”

    借故有事把同事的聚会推了,事实上,他真没那么闲,不过得在晚上把这两个小时找补回来。

    “那算了,我还是不打扰你了。”

    不待程如珩回应,向楠踮脚,在他脸上蜻蜓点水地亲了一下,飞快转身跑走,背对他挥了挥手,“程老师,祝你睡个好觉。”

    那都不能称作一个吻,太轻太快,只是唇与皮肤轻轻地贴了一瞬间,甚至没有半点感觉。

    被“轻薄”的明明是他,她却这般落荒而逃。

    路灯的光朦胧如纱,拢着程如珩,只见他轻笑一声,手在脸上触了触。

    向楠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她亟需和人分享她的激动和快乐,不敢打扰程如珩,只好骚扰好闺蜜周悦然。

    向楠恨不能用洋洋洒洒一篇小作文把今晚的事告诉她,她刚打了几个字,手机就从手里脱落,砸到脸上。

    什么粉红泡泡都没了,疼得她“嗷嗷”叫唤。

    她给周悦然发了一句:在的话,速call。

    没两分钟,周悦然就打语音过来。

    向楠说完前情提要后,问:“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吗?”

    周悦然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看你这么激动,他说‘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 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 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 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 才成为朋友, 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场, 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 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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