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辞职后我回小镇开书店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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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了,我要在家里开一家书店,家里留的那些书就是我们店的吉祥物。”

    说到这里,露出的眼睛弯了弯,透亮的痛苦折射阳光:“顺利地话,大概春节后就可以开业了,到时候我拍照带给你们看。”

    旁边的央酒低头,瞥向乌黑的帽子顶。过了会儿,一张手压向那只脑袋顶。

    宋疏昂首,眨了眨眼睛证明:“央酒,我没有在难过。”

    央酒哦了一声,面无表情地收回手。

    宋疏看着继续抱臂站着的白发妖,拽住他的衣角,忽然面朝墓碑介绍:“对了,他叫央酒,是我们家院子里的那颗槐树,我们家的门神,虽然你们看不见,但这些年他一直都在。”

    “央酒,也是家人。”

    家人。

    央酒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懵懂与疑惑。

    回去的路上,槐树妖一直歪头看向青年,两只乌瞳一眨不眨,奇怪中甚至有些渗人。

    宋疏不习惯地把他的脑袋推开:“怎么了?”

    央酒重新转回来,语气疑惑而郑重:“我不是人。”

    宋疏:“?”

    虽然树说这话不算骂自己,但是听起来怎么都不太对劲。

    作者有话说:

    懵,我一直以为我在写甜文,为什么都在说虐「掉西瓜」

    中后期是开书店呐宝们,小虐怡情酸甜口,如果之前的情节你们可以接受,后面应该不算虐。寿命论问题为免剧透,我只能说已安排好方案,但彻底解决肯定在结局之外。

    其实不写前世今生的重要原因是被创过「心碎」,伤之深,可以说是这辈子都只能磕得到一生一世的程度。

    37   搬家

    ◎家人不应该形影不离吗?◎

    冬至日, 伴随一碗热水饺入九。

    一九二九不出手。

    三九四九冰上走。

    五九六九沿河看柳。①

    几乎眨眼间,金水河边垂柳的灰色纸条开始冒出新芽,绿莹莹的尖尖昭示着春日即将降临。

    一月底, 虽然已经过了严寒的时候,北方冬天依然冰冷, 尤其在凌晨的时候。

    “啊秋!”

    宋疏打了个喷嚏, 揉着冻红的鼻尖,抬手将帽子下拉,又紧了紧洁白的双桂花针围巾。

    青年深陷在折叠椅里,望着一米之外冬雾里的河流,不可置信地呢喃:“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爱我们呗。”

    右边的金发男人盯着河面, 随口接道,而他的另一边胖哥闻言嘿嘿直笑。

    两人盯着的那片水面浮着三个鱼漂, 橙色在凌晨的水雾里依然显目。而他们身后的水桶里飘着两条小鱼苗,小到等会儿需要放生的程度。

    冬天,凌晨, 野钓。

    三个词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宋疏深深叹了一口气。

    “哎!上钩了!”

    胖哥突然兴奋连忙拿起支在面前钓鱼竿,有节奏地牵动着,好半晌终于费力扯上来一条大鲫鱼。

    目测至少三斤。

    对于这种天生个头不大的鱼种来说, 野生鲫鱼能有三斤, 确实很难得。两个钓鱼爱好者开心地吹起口哨,抱着鱼疯狂拍照, 此行在这时显然已经圆满。

    直到天亮, 又钓到几条鲤鱼与黑鱼, 他们才收杆离开。

    背着朝阳走在回家的路上, 太阳刚刚从水平面挂起来, 三人的影子被拉得比路边的树还长,连胖哥都体态修长。

    宋季抬起装满鱼的红色塑料桶,同青年道:“今天帮你把东西搬了,中午去你家烤鱼热热房子,怎么样?”

    宋疏扛着长长的鱼竿,弯起眼眸:“好啊。”

    老宅在一个月前已经修葺完毕,因为使用的全部都是环保材料,再加上家里有颗槐树帮忙,甲醛早已达标。

    宋疏终于可以回家了。

    旧旧的面包车带着纸箱晃晃悠悠出发,沿着柏油路一路向前,路上人气比往日旺盛,多出很多新面孔。

    过两天就是春节,外出的人在最近都会回家,这些人宋疏基本都不认识。

    相反地,几乎每路过一个人,宋季与胖哥都要朝车窗外挥挥手,伸头问上一句没有意义的话:“回来啦?”

    对方会笑着走上来,掏出烟盒:“今天刚到,中午喝酒啊。”

    宋季接过烟夹在耳朵上,朝旁边的座位指指:“有事儿,改天吧。”

    看见车内极出挑的青年好奇地望过来,车外的人会笑着点头。内向些的人会让他们去忙,外向些更难缠些。

    对方便会问他的来历,听到名字,记忆中小松鼠的名头便被重拾起来。几乎十个有八个知道他,这八个里有八个知道他以前是宋季的小跟屁虫。

    结束寒暄,宋季得意地扬起眉毛:“怎么样,都知道这件事吧?”

    宋疏无言以对。

    在青城镇,小松鼠的名头比他想象中还要出名。

    走走停停,面包车终于停在了老宅门口。

    不过想进去似乎还有点麻烦。

    崭新的漆红大铁门前,一头洁白长发的西装男人正抱臂倚着,目光冷冷扫向面包车。

    宋季瞥见,切了一声。

    他回头望向青年,语气饱含对外面那人的不爽:“你这个朋友怎么每次出现脸都这么臭,跟欠他八百万似的?”

    之前偶尔见过一两次,宋季知道这人。名叫央酒,是个中二病晚期,是宋疏在城市里最好的朋友。

    因为脸太臭,他对这人的印象十分不怎么样。

    宋疏微笑:“他天生就长这样,其实人是傻的,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青年下车,走到等待的白发男人面前。在对方开口控诉以前,宋疏先一步出声。

    “中午吃烤鱼。”

    一大早被抛下、没吃到早饭的央酒动了动唇,缓缓开口:“什么鱼?”

    “早上去河里钓的鱼,有什么吃什么。”宋疏转头指着已经被胖哥掀起的后备箱道:“想吃,得先干活。”

    央酒不悦地看过去。

    三人里,胖哥常年搬运快递,力气最大。宋疏这堆东西里有几大箱装满书,他抬着都费些力气,旁边白发男人走过来。

    袖口都不挽,噔噔摞三箱,举起高过脑袋的箱子就往门里走。步履平常,面无表情。

    胖哥看得瞠目结舌。

    他抬臂戳了下旁边的宋季,结巴道:“这不是装逼,这是真牛啊。”

    宋季好心帮他托住下巴。

    面包车来回拉了两趟东西,有大力士帮忙,搬运十分顺利。纸箱被堆放在屋檐底下的空地,时隔几月,终于被主人成功签收。

    第二趟时,他们还从宋季家拖来一个户外烧烤架。

    宋季看到他们往院子里搬这个铁家伙的时候,感慨道:“你们真是什么都有。”

    胖哥害了一声,笑着道:“你是没去宋季家好好逛过,那里面跟哆啦A梦的仓库似的。街机、套猪器、珠穆朗玛峰攀登套装,什么都有。”

    虽然只列举了三个,但宋疏还是被这三个毫无关系的种类小小惊讶了一下。

    “别看咱季哥是中医,兴趣爱好广呐。年年十八变,前年说想开养猪场,自己先去杀十八年猪,去年说要去探险,攀登世界巅峰……”

    胖哥声音一顿,宋疏好奇追问:“然后呢?”

    “喝了顿酒,全忘了呗,哈哈哈哈。”

    话音刚落,烧烤架另一头一矮,被隔到地上。他抬头,看见金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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