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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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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细长, 一双狐狸眼上勾,脸小而五官精挺, 杂糅着一种艳而雅的气息, 静立不动的时候,好像透过时光从他身上看到了过去。

    其实这位李家大少出院前还没有如此明显的风韵,那时的他总垂着头, 从不抬眼看人, 一身傲立的风骨也生生弯了脊背,只让人看出他的压抑与阴郁。

    现在这位李家大少倒是看起来比入院前还美了几分。

    要说这李一漾也是一个奇人, 倒不是说他有着三头六臂那样奇特,而是他命大。

    一个从出生就该死的人一直挣扎着活到了现在。

    本来以李家的底蕴,即便这位李家大少生来就是个病秧子, 也该能娇养一辈子, 不至于是现在这个样子。

    可他偏偏有个弟弟, 有个一心想要健康孩子的父母。

    李一漾因早产天生体弱,手不能提, 肩不能抗, 吹大点风第二天就能发热。

    他的父母毫无办法, 也逐渐在照料中失去耐心。

    于是, 终于在几年后重新诞下第二子,李一邢。

    李一邢比李一漾小了近七岁,生来就健康又充满活力,粉雕玉逐的一看就叫人喜欢。

    李家所有的精力自然也都在这个最小的孩子身上。

    可以说李一邢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娇惯的要什么有什么,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只不过噩耗在今年传来,李一邢因急病入院,唯一不损耗他的方法就是给他换一个器官。

    李家有钱有势,可适配度又成了个问题。

    应该说,李家父母在不考虑自己的情况下,开始想尽办法给李一邢换器官。

    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换器官的主意打到了李一漾的身上。

    他虽然体弱,可器官都是完好的,又是李一邢的亲生哥哥,再说了,他本就是活一天算一天,指不定哪天就短命……

    李一漾当时知道的时候就呕了口血,本就煞白的脸更是没一点血色。

    而他坚决不同意以自己的命来换李一邢的命。

    就他这破烂身体,好的地方就没几个,谁知道上了手术台还能不能活下来。

    他短命,可不代表他不惜命。

    但李家人还是罔顾他的意愿,一针镇定剂下去之后,将他送上了手术台。

    离手术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手术很成功,李一邢活了下来,并且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出院,健健康康的又是那个娇贵的小少爷。

    而李一漾却是三天前才醒过来。

    空荡的医院只有他一个人,当时以为他再也不会醒来的护工都被吓了一跳。

    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活下来了。

    ……

    2526大惊失色,再次回到这个熟悉的地方,它立马四处张望,随即发现时间线对不上,这个时候的郑愿应该还是个在垃圾场捡垃圾的孩子。

    它松了口气,很快又是一惊。

    因为它发现,这位宿主的灵魂和这具身体并不匹配,也就是说……

    它咽了咽口水。

    真正的“李一漾”已经死在手术台上了。

    车子猛地一个急刹,正在闭目养神的李一漾缓缓地睁开眼睛。

    他的眼睛并不是常人透亮的黑与清明的琥珀色,而是浓郁的墨色中带着一点雾蒙蒙的灰,看起来便有些浑浊,好像深山密林中布满了看不清的雾。

    前方的小郑却有一瞬间觉得那双眼睛更像蛰伏在密林中的毒物,缓慢而阴森地睁开了眼睛。

    “大少,前面好像有个人。”

    李一漾还有种悬在空中的漂浮感,他是被毒死的,烧的五脏六腑都在痛,醒来的时候也在痛,但这具身体好歹还能站能走。

    他将视线缓慢地看向坐在驾驶座的小郑,不知道为什么,后颈一寒,小郑几乎是立马就落下了一滴冷汗。

    以前只听说这位常年在病中的大少性格阴郁,沉默寡言,可现在却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他莫名的有一种极致的危险感。

    “下去看看。”他说话了。

    因为躺了太久,没有发过声的喉咙沙哑艰涩,不紧不慢的有种地狱般的幽冷感。

    “是。”小郑不敢怠慢,连忙开门下车。

    被外面的风一吹,他打了个寒颤,才觉得后背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很快他看向躺在地上的人,目光瞥到对方眉尾的一个花纹刺青,身形略微一顿。

    坐在车上的李一漾好像个干枯的木雕那样一动不动,好半晌他才侧过头,看向车窗上那张陌生的脸。

    与他自己一点都不像,但眉眼的风韵还是带着一种如水墨画一样的风华,浑身的气度都透出一种世家子弟的高雅。

    他视线一瞥,缩成一团的2526立马打了个寒颤。

    【宿主,你好】

    “你好。”

    临危不乱,处变不惊。

    好!

    2526立马开始跪舔,要是能实质化,它简直要出来捶腿按腰!

    这么一段时间下来,别的没学会,什么时候该装死,什么时候该伏低做小,它绝对掌握了一手好诀窍!

    李一漾没有理会脑子里聒噪的小东西,而是伸出一只细长的手轻轻的在腿上打着节奏。

    没有熟悉的烟杆,总归是有点不习惯。

    聒噪的小东西:【……】

    2526介绍了一大通,却见这位宿主一点也没有要搭理它的意思,它立马开始熟练的闭嘴装死。

    车窗被轻轻敲响,小郑躬身在窗外道,“大少,躺在外面的是东区丢出来的人。”

    东区,靠近中心城的正前方,与背靠中心城的西区相对,两者却一头一尾,隔了十万八千里。

    可若说西区是坏死淫.靡的沼泽地,那么东区就是血腥漫天的销金窟。

    只因为东区最为盛名的就是里面的斗兽场。

    那里是真正富贵人的天堂,他们只需要抛洒金钱,就能得到任何想得到的一切。

    人就是兽。

    但他们更喜欢将那些人称之为“畜牲”。

    只因为在东区,人命最不值钱。

    在东区有一种被称之为兽犬的人,卖命给东区,身上会被刻下刺青,这样他们就是东区的货品。

    最能打的兽犬也最值钱,不过这类兽犬也会被那些上层人士包下,那就会变成家犬,那些有钱人喜欢洒钱,也会通过他们挣钱。

    而不愿意被包下的则是野犬,能力越出众,越容易被针对,因为那些有钱人绝不会允许自己的威严被冒犯。

    他们想要当然就要最好的,可如果最好的不属于自己,那么他们就会毁掉他。

    被刻下刺青的兽犬,只有两种办法能离开东区。

    要么就是成为有身份地位人的家犬,要么就是把命赔在那里。

    大多数人都会选第一条路。

    因为他们进斗兽场是为了活,成为家犬离开东区也是为了活。

    但一些性子傲的兽犬则不愿意受人摆布,为人卖命,他们独来独往,就像一条孤狼,最后的结局就是在斗兽场被判定死亡,然后丢出东区。

    这样,他也不算东区的人了。

    面前这个健硕的男人应该就是在斗兽场上战亡的兽犬,只不过不知道他是一头被打死的兽犬,还是一头不愿意成为家犬而被围攻至死的兽王。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他应该都活不了了。

    小郑抬头偷偷看了眼这位李家大少的脸色,却见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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