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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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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分尸了,何况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也不想改变社会制度,他做的一切只是想离开这个不属于他的地方。

    强忍着厌恶在奴隶市场蹲守了大半年,今天势必要把那个人带走。

    “接下来,是今日的压箱货!”

    台上,管事的神秘兮兮地笑着,成功勾起了台下买家的好奇心。

    他朝壮汉们挥手,一个蒙着黑布的大笼子被抬了上来。

    刚走上台,笼子突然猛地摇晃,吓得台下买家下意识向后仰。

    几个壮汉差点没抬的住他,用力撑起弯曲的膝盖,脸上青筋打结,哈呲哈呲大口喘粗气,好不容易重新抬起来了,身形不像一开始那么稳健轻松,接下来走的每一步都沉重到要将脚下木板踩穿。

    “轰——”

    笼子放下的那一刻,众人感觉地面都抖了三抖。

    同时忍不住伸出脑袋,盯着黑布,好奇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管事的看大家的兴趣被钓的差不多了,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一把掀开黑布揭秘。

    突如其来的光亮照的眼睛刺疼,里面那个人抬起布满裂纹的手挡了挡,鼻子里哼出一股粗气,似是不满耳边的嘈杂。

    众人只看到他一身健硕的肌肉便激动地从座位上起身,从四处围拢,争先恐后地查看,当他把手放下,露出一双像夜里饥饿的狼盯上猎物般冰冷幽绿的眼睛,在场所有人瞬间噤声,几乎是同时同步后退了几步。

    管事的仿佛没看到大伙的异样,搓着手介绍道:“这就是今日的头货。”

    “看看他这身肌肉和眼睛,相必已经有识货的老客人看出来了,他可是难得一遇的上等货!我们费了好大劲才得到他,本来要留着自己用的,想了很久才决定卖出去,毕竟好东西就要大家一起享用。”

    管事的眼珠子狡猾地转溜一圈,举起一根食指,大声说道:“今日相逢便是缘,便宜点卖了,起拍价一百两!价高者得!”

    每回头货出场,都会引的贵人们争相竞价,这次,场下却是鸦雀无声。

    许久,人群里才响起声调侃的声音:“卖这么便宜,不会是有什么毛病吧。”

    管事的一听,当即不干了,说道:“哪里的话,我们做了这么久生意,怎敢把病奴卖给各位,这不是砸自己的招牌吗?”

    他这番恳切说辞没有赢得众人的认可,反而换来哄堂大笑。

    “哈哈哈——”

    “这家伙的恶名早在都城传开了,你当我们好糊弄呢?”

    “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已经卖了这家伙三次,三次都被买家退回,据说是个脾气极其不好的奴隶,动起手来连主人都打的畜生!”

    “若他不是个桀骜难驯的奴隶,你们会舍得卖这么便宜,你们的心肠有多黑多贪我们会不晓得?”

    “就是就是!要是被你们糊弄着把人买回去,与引狼入室无异!”

    管事的见附和的人越来越多,事态越发不受控制,怕这麻烦货再砸手里,那他可就亏大了,便想着要主动退了一步。

    “行行行,六十两,六十两总可以了吧!”

    这个价格让小部分人动了心,毕竟如此强壮年轻的身体远不止值这个价,但仍出于观望状态,这个奴隶桀骜难驯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谁也不想引祸上门。

    “买回去后他不会又伤人吧?”

    管事的一看有卖出去的苗头,立刻说:“当然不会,这次我们一定会把他教训的比奶狗崽子还乖顺。”

    那个人还要开口,突然——

    “这个人我要了。”

    声音是从二楼来的,如三月春风般温和地抚平了众人的不满,他们纷纷抬头向上看去,一位华贵公子斜倚在栏杆上,一只手撑着脑袋,对这场闹剧毫无兴趣,视线只在笼子里的那个人身上逡巡,他懒懒地伸出五根手指。

    “我出这个数。”

    五十两?!

    啧啧。

    管事的有些犹豫不决,他扭头看看一脸凶相的奴隶,比起上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脸上又多了几道可怕的疤痕,那是他上一位主人被他袭击后,在暴怒状态下用带铁钉的鞭子抽了三天三夜留下的痕迹。

    即使被毒打了那么多次,在鬼门关前走了好几遭,他的骨头始终比冻过的石头还硬。

    管事的不小心和他对视,那道饿狼一般的眼神瞬间穿破他的皮肉,直击灵魂深处,一股令他生厌的恶寒逼得他打了个哆嗦。

    他回过头,毫不犹豫地应下:“五十两就五十两!”

    卖了!

    萧元嗣轻轻摇头,依旧张开五根手指。

    “我是说,我出五百两,金子。”

    “多、多少?!!”

    管事的被惊的说不出话来,本来在看笑话的众人此刻想笑也笑不出来了。

    不是五十两,而是一百两,不是银子,而是金子!

    什么人傻钱多的富家傻儿子?!

    “公子要不再考虑考虑?”

    “不必,他值得。”

    萧元嗣对他们震惊之余好奇探究的眼神一笑过之,吩咐道:“五百两不是白花的,你们必须帮我把这个人身上的伤治好,不许在打骂他,好吃好喝养着,我一个月之后会来带他走,但时候我要看到这个人比现在胖上一圈,懂?”

    管事的好奇:“公子何故对一个奴隶如此优待。”

    “小爷高兴。”

    管事的心说,原来是个富家纨绔子弟。

    他见过各色各样的人,这样的败家玩样比比皆是,虽然不屑但还是立马笑了起来,点头哈腰说:“知道了,知道了。”

    只要钱给够了,别说伺候一个奴隶,就是让他把一条狗、一只猪当自家老祖宗一样供起来都可以。

    萧元嗣满意点头,可有人却不满意了。

    从萧元嗣的穿着来看,低调的月白长袍,用的却是一匹千金的浮光缎子,白玉簪发,手指根根细长白皙,出身想来不俗,相貌年轻,眉目间神采飞扬,不经世事的单纯,定然是被家里宠成了个说一不二小霸王。

    然而,出手过于阔绰,为了个奴隶一掷千金,着实是败家之举!

    想来是家中过于宠溺,养成了他花钱大手大脚不计后果,只顾自己痛快的习惯。

    众人先是被萧元嗣的阔绰所震惊,后来又对他的败家行径嗤之以鼻,在心里默默冷嘲热讽,投以鄙视的白眼。

    不过是个纨绔草包而已,空有一副锦绣皮囊,可惜可笑又可怜。

    人嘛,总是喜欢对自己看不上的事指点一二,发表一通自以为是的看法,他们也不例外。

    眼睁睁萧元嗣拿出一袋银子全都打赏了小厮,有人在萧元嗣转身要离开时喊住了他。

    “这位公子请留步。”一位书生模样的人走了出来,是方才出价想买下奴隶的那个人。

    “你还有事?”

    书生看着他,眼底情绪复杂,欲言又止:“有些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萧元嗣最烦这种把一句简单不过的话非要拆成无数句话说还要神秘兮兮卖个关子的人,不是装就是傻,不耐烦地摆摆手:“不当讲,我不想听。”

    说完干脆利落地转身。

    书生没想到会被拒绝的如此直接,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面子,回过神后着急地冲着要离开的萧元嗣大喊:“这位公子,你如此行为置父母亲族于何地!”

    他就来救个人,怎么还和父母亲族扯上关系了?!

    萧元嗣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重新回到栏杆边,俯视着那个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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