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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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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天昏地暗,钟萦嚼着糖,静静看他。她带着耳机,里面依然在播谢春花的歌——

    “谁心已成魔。”

    钟萦的亲生父亲,让她恶心透了“爱”这个字。陈鹤征和方旖年,这两个男人,却让她重新看到爱,也感受到爱。

    说来也巧,陈鹤征和钟萦成为朋友的时候,国内,方旖年认识了陈鹤迎。后来,方旖年主演的电影全线热卖,一夜爆红。

    网络上有许多关于他的消息,钟萦看到一期专访,声音嗲甜的主持人问方旖年喜欢哪一型的女生。

    镜头前的方旖年,有着让人惊叹的英俊外表,他几乎没有思考,说:“我喜欢用头戴式耳机的女生。”

    好奇怪的兴趣点,主持人一时没想起来头戴式耳机是个什么东西,卡了下壳。

    钟萦读高中的时候,化小烟熏妆,用头戴式耳机,饮料只喝冰美式,恶劣性格全校闻名。他们在她背后叫她“小美人”,也叫她“坏女”。

    德国,那间小酒吧里,钟萦仰头喝尽一杯白兰地,醉眼迷蒙地对陈鹤征说:“你不是会写歌吗?写吧,我唱。”

    陈鹤征摇头说没兴趣,钟萦不紧不慢地补一句:“让他们也看一看我们站在高处的样子。”

    “他们”指代的是谁,钟萦没说,但是,陈鹤征不会不懂,他似乎被那句话触动了,只用一个晚上,写出《鸿消鲤息》。

    钟萦不怎么会弹吉他,她听陈鹤征弹,边听边哼唱——

    “把爱你这件事变成秘密,我不说即无人可知。”

    她反复哼唱这一句,连什么时候掉了一滴眼泪,都没察觉。

    天边渐亮,时近破晓。

    钟萦抽一口烟,通身懒洋洋的,侧头看旁边的人,问他:“你打算爱到什么时候?”

    陈鹤征在改乐谱,写写画画,嗓子还处于半伤不残的状态,头也不抬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无期限,没终结。他会一直爱,爱那个叫温鲤的女人。

    钟萦忽然想起,她曾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挺中二的句子——

    没出息的男人拿滥情当资本,招摇,见过大世面的,都觉得专一才最酷!

    方旖年已经红透半边天,真真正正地见过了大世面,可他依然爱着年少时那个一心想拽他入地狱的“坏女”。

    专一有什么好,钟萦嚼着一颗橄榄,指尖有烟草在烧,她想,专一的人最受伤。

    越伤也越美。

    *

    故事不长,很快讲完,大房子里陷入漫长的静寂。

    温鲤之前听到过诸多流言,关于陈鹤征和钟萦,超级富二代与叛逆女歌手。

    他们说那两人一见倾心,再见动情,干柴烈火,势不可挡。实际上,却是钟萦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陈鹤征如何在分手后继续爱她。

    不知终结,暗无天日,就那么爱着。

    钟萦又咬一口手上的苹果,她说:“我不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怎么说我,之所以自爆隐私帮陈鹤征解释,是因为在我这他勉强算个好人。让好人蒙冤,是天底下最没劲的事儿。”

    她捋一下头发,很平淡地说:“没劲的事儿,我从来不干。”

    墙壁上,挂钟滴滴答答在响,很长一段时间,是这座房子里唯一的动静。

    钟萦与温鲤对视着,半晌过后,温鲤先开口,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一切。”

    钟萦耸一下肩,脸上没什么表情。

    温鲤看了眼挂在墙壁上的巨幅照,又说:“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如果你觉得被冒犯,可以不答,我向你道歉。”

    郑嘉珣不爱听人讲故事,困得不行,听到这一句,眼睛里才有了神采,兴致勃勃地等着温鲤扔雷,最好是能让钟萦当场爆炸的那种,她最爱看人打架了!

    钟萦歪一下头,抢先说:“你是不是想问——我后不后悔曾经拽一个人下地狱?”

    她一猜就中,温鲤没说话。

    钟萦却笑起来,笑得漂亮极了,这么多年过去,她依然是那个恶劣到无人不知也美到无人不知的坏女。

    “为什么要后悔呢?”她反问,“他坠落的时候,我也一样在下坠。同生共死才是爱最热烈的样子,我喜欢它热烈。”

    同生、共死。

    好像有一星看不见的火,落在温鲤的意识中,风一吹,便成燎原。她觉得脑袋又轻又重,很矛盾,也很畅快。

    傅染宁告诉她,鲤鲤,要自信,去爱吧,什么都不要怕。

    钟萦告诉她,爱无须后悔,它本该热烈。

    陈鹤征给了温鲤毫无保留地偏袒,连呵护都肆无忌惮。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温鲤热烈地爱他,以赤诚,以勇敢,让他永远坚定地被选择。

    之前,她没能做到,是她不好,她已经反思,也会改正。

    钟萦性格冷淡,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让她疲惫。温鲤察言观色,拖着郑嘉珣起身告辞。郑嘉珣打着哈欠表示,没看到“正宫”手撕“狐狸精”的戏码,实在辜负她一番“苦心”

    温鲤哭笑不得,去掐郑嘉珣的手臂。

    钟萦在这时出声:“等一下。”

    温鲤回头看。

    钟萦手肘搭在沙发扶手上,指腹撑着额头,语速缓慢地说:“后天有个局,是方旖年组的,请的都是关系好的朋友。他也邀了我,但是,我不想一个人去,你陪我吧。”

    钟萦说话不太客气,温鲤却明白,方旖年组局,陈鹤征必然在。

    她点头说好,又对钟萦说了声谢谢。

    “不客气,”钟萦说,“毕竟,捧红我的那首歌,是为你写的。我跟你,也算有缘。”

    *

    说来也巧,方旖年包下的那家夜场叫“ET”,店址就是原来的茉莉坊。

    陈鹤征出国之后,茉莉坊经营不善,被迫歇业,再开张时,风格和老板都变了。而温鲤和陈鹤征,却兜兜转转,又回到这里。

    有些缘分,好像特别坚韧,斩都斩不断。

    方旖年号称内娱最年轻的“满贯影帝”,朋友圈里也都是分量不轻的角色,他组局,一是为了有个由头约钟萦,二是想给陈鹤征一个空间,让他为东诚谈合作。

    之前,陈鹤征被人狠黑了一波,丢了不少东西,总要找回来。

    天底下的夜店,大同小异。

    激光灯、频闪灯,雾气氤氲,红光压遍布全场,电音震得耳朵发痛。

    包了场,乱七八糟的散台全部清空,只留了又宽又软的椭圆形沙发,几张金色台面拼成一个巨大的桌,酒瓶杯子乱放,琳琅满目。

    沙发这边男女都有,放眼望去,不是知名艺人,就是星二代富二代,各个名头咋舌。

    方旖年是其中最大牌的,也是身价最高的。

    他拍过几十部戏,声色犬马之间,磨出一种半阴郁半绝色的气质。某网站评选百大最帅面孔,自出道起,他年年榜上前五,公认的漂亮皮囊。

    在场的人,都要被方旖年压一头,除了陈鹤征,身段挺拔,眼眸深邃纯黑,清绝的样子,同样绝色,半点不输方旖年。

    钟萦进门的时候,身边没带人,只她一个。

    ◉ Chapter 112

    私下里, 钟萦不爱化妆,进ET时她戴了顶棒球帽,帽檐压低, 身上一件白色短T, 牛仔长裤垂至脚面。穿得简单,也够帅,气场很强。

    走到沙发那儿,熟悉的人纷纷起身迎她, 还有个复古穿搭的公子哥, 惦记钟萦多时,很热情地挥手,招呼她到这边来坐。

    钟萦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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