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带着仓库养孩子[快穿]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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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生意做得怎么样。

    要是生意好,逢年过节,少不得带上儿子去看望看望。

    可惜宋昌永嘴巴严实,根本问不出什么。

    恰好厨房空出来,宋昌永借口要做晚饭,哪怕周氏要留他吃饭,他也当没听见。

    气的周氏直跺脚,回房就跟宋昌学抱怨,说宋昌永一点儿不尊重她这个大嫂。

    宋昌学听了,也只是让她少折腾,家都分了,往后就好好过自家的日子,别总望着别人。

    周氏白他一眼,没好气的说,“我就知道我嫁的是个没出息的种,那是你娘,又不是别人,再分家,咱们谷子也的喊她一声奶奶。”

    宋昌学闷头吃饭,懒得跟她扯这种官司。

    次日宋昌永进了趟山,在他做好的陷阱里发现了几只猎物,其中两只野鸡快要死了。

    宋昌永把猎物带回家,然后去地里看了一圈,回去就把猎物拿到镇上张屠户家换钱了。

    距离下次进城还有两三天时间,这些猎物估计中陷阱有几日了,再放下去宋昌永怕放死了,等两三天后再带进城里就不新鲜了。

    干脆换成银子,等过两天陷阱里有了新鲜猎物,再带到城里去。

    宋昌永在家呆了两日,直到进城头天下午,宋昌永去山上陷阱里看了眼,发现里面有两只野兔。

    宋昌永把野兔带回去仔细照顾,第二天天不亮,就推上头天借的车上了路。

    路过镇上时,找张屠户家拿了定好的猪肉,一路进了县城。

    到达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有一会儿了。

    店里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宋昌永走后门进去,看到店里只剩下几桌客人。

    宋昌永便把猪肉放到水井旁,又把兔子扒了皮,顺手把沾了血的皮给洗刷干净。

    等店里客人都离开,收拾好关上店门的时候,宋昌永也把兔子皮也晾上了。

    多了一个帮忙的人,初心就让刘大娘先回去了。

    客人吃过的碗和勺子都堆在一个大木盆里,宋昌永帮着抬到院子里,主动挽起袖子打水洗碗。

    初心则过去看了眼还在滴水的兔子皮,“这兔子皮毛色好,回头可以给红玉做冬衣里子。”

    宋昌永就说前几日回去的时候也打到了一只兔子,只不过毛色比较杂,又受了伤,就干脆卖给张屠户了。

    说着,又问起这几日店里的生意怎么样,可还忙得过来。

    宋红玉抢着说,“亏得请了刘大娘,她一个人能顶两三个人用,娘还说过段时日给刘大娘加工钱呢。”

    宋昌永不由看向初心,见她点头,心中的喜意更甚。

    店里生意好,挣的银钱就多,往后也不用担忧生计了。

    宋昌永又说起家中田地里的庄稼,“过几日田里的稻谷就该割了,等晒好了,就跟地里的粮食一起运到县城来。”

    “行,庄稼收上来,你就住到县里来,到时候我有别的事安排你去做,至于家里的田地,你可以佃给别人种,租子可以少收些,别让地荒废了就行。”

    初心从没种过地,但自古以来从没见过种地发家的,都是勉强糊口而已。

    除非是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和改良后的优良品种,加上大规模种植,才能有盈余。

    不然像古代这种落后生产力,也只能说是辛苦一年,保一家人吃喝而已。

    宋昌永在县城住了一晚,次日一早才赶回去。

    等下次进城,就得是稻谷和粮食收上来后,运上粮食一起进城了。

    初心这头,在宋昌永离开后的第四天中午,吃完午饭就去车行租了辆车,然后赶往镇上张屠户家去拉定好的猪肉。

    这个时代的猪肉大多都是黑猪,带着一股臊味,一般需要用很重的配料,才能掩盖本身的味道。

    用黑猪肉拿来做馄饨馅,其实不是很好的选择,所以初心从来都不会用。

    之所以按时定肉,也只是为了明面上掩人耳目而已。

    专门放食材的房间钥匙只有她有,平时也只有她进入,里面放了什么,不光宋昌永不知道,就连天天住在一起的宋红玉都不知道。

    自然这两人也不会想到初心平时用来做肉馅的猪肉,全都是从随身仓库里拿出来的高品质白猪肉。

    面粉同样也是从随身仓库里拿出来的,从农家收上来的面粉颜色发黄,跟随身仓库里精加工的面粉对比起来,就像是陈面粉一样。

    正是初心用的材料都是随身仓库里拿出来的,所以她做的馄饨皮,才会那么白嫩透亮,肉馅的味道也是鲜美弹牙,没有丝毫的异味。

    不过单单就面粉的味道而言,初心还是更喜欢农家收上来的发黄的面粉,味道更香,一般这种初心都留着自家吃。

    来到县城的这段时间,成天不是白米饭就是手擀面或者面疙瘩,肉也吃得多,偶尔初心还会拿一些鱼虾出来。

    伙食吃的好,宋红玉的脸色都肉眼可见的变得红润许多。

    到了镇上,初心直奔张屠户家的猪肉摊,下午买肉的人少,所以张屠户基本不在,都是他家里人看着摊子。

    恰好今日留着看摊的人是张屠户的儿子,年纪跟宋昌永差不多,但长得圆乎乎很面善,看着就喜庆。

    因是提前就说好的,所以张屠户的儿子看到初心后,喊了声婶子后,就去后面搬猪肉。

    张屠户的儿子瞧着有一把子力气,半扇猪肉一个人就能抬起,看着并不是很费力的样子。

    “婶子,这猪肉给您放哪儿?”

    初心给他指了指身后的车,“帮我放到车里吧。”

    张屠户的儿子扛着半扇猪肉,轻轻松松,帮着把猪肉放到车上摆好后,又接过初心给的银子。

    找钱的空档,张屠户的儿子状似不经意的问,“怎么就婶子一个人忙活,平时不都是四哥跟红玉帮您吗?”

    原主跟张屠户一家合作多年,算是老相熟了,张屠户的儿子年纪比宋昌永要小上几个月,所以一直跟着宋红玉叫四哥。

    “老四在家收稻谷呢,红玉我让她留下看家了。”

    初心回了句,准备赶车回县城,结果张屠户的儿子忽然叫住她,匆匆进屋,拿了包东西出来,二话不说塞到初心手里。

    “前几日我舅舅家来做客,送了好些米糕,婶子知道我家里人少,哪里吃得了那么多,与其留着白白浪费了,不如婶子带回去给四哥和红玉吃吧。”

    初心看了眼手里热乎乎的米糕,明显是新鲜的,再看张屠户的儿子那一脸不自在的样子,立刻就回过味来了。

    “不用,你四哥不爱吃甜的。”

    初心把米糕塞回去,“时候不早了,我还得赶路,回头帮我跟你爹娘问声好。”

    初心不等张屠户的儿子开口,忙赶车离开了。

    张屠户的儿子捏着油纸包,盯着车尾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初心一路冷着脸回来,心里着实不大高兴。

    虽说古代人成婚都早,可宋红玉才十三岁,还是个小女孩。

    可张屠户的儿子却快到了说亲的年纪,这时候送什么糕点,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不是地地道道的古人,做不来把宋红玉十四五岁就许给人家。

    初心宁可把宋红玉留成这时代的老姑娘,也好过让她顶着个未成年的年纪出嫁。

    这个时代不少人都是十五六岁就生了孩子,原主稍微晚点儿,但也是十六岁就怀了老大宋昌学。

    十六岁的姑娘,身体都没长好,少说也得过了十八。

    初心是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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