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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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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冉道:“不知道,有可能。不过,我大伯每次应酬的时候碰到他,回来都会猛夸,还骂我爸我哥他们不争气,哈哈哈哈哈哈哈。”

    二叔就是很厉害。

    不过,初宜感觉自己现在笑的话不太合适,所以只能努力地抿了抿嘴。

    叶冉的话茬开了就有点收不住。

    “我只见过他一次,之前总听他们说,沈思行的二叔、二叔,还以为很老呢,那次才知道,本人也太帅了吧,也不是很表面的那种帅,那种太常见了,他不一样,还有种,有种,很想嫁给他的帅,你懂吗?我的天,长得帅还那么会赚钱,但凡我早生个十年八年……初宜,他给你补英语,面对那张脸……我记得他的手都特别特别好看,你怎么做到不走神的啊?”

    ——

    因为要回家补课,从上学期开始,初宜就不上三段晚自习了。

    十点十分,下了二段晚自习,初宜如常到校门口,坐上每天接送她的车回家。

    沿途的路线走过上百次,已经很熟悉了。

    平时没感觉有多久的,今天却总也不到。

    初宜坐在后座,靠着车窗看外面。

    时间很晚了,路上没有多少行人,远离正礼的路段上,连车都只是零星的几辆。

    等汽车驶进地下车库,初宜才想起来问司机:“叔叔,二叔在家吗?”

    “沈总七点多就回来了,之后应该没出去。”

    初宜又抿抿嘴,压回总是想要上升的嘴角。

    为了方便她上下学,在接初宜之前,沈兆庭就搬了次家。

    新住处是一梯一户,电梯打开就是家里。

    进门后,初宜放好书包,弯腰换鞋时,沈兆庭拿着半杯水从书房走了出来。

    他穿了身烟灰色的家居服,下面是棉质长裤,上身是圆领毛衫,应该是刚洗过澡,头发半干,不像平常打理得整整齐齐,而是垂在额前,整个人身上的气质柔和了许多,说是大学生也有人信。

    初宜洗完手,他就把水杯递过去:“喉片吃了没有,管用吗?”

    “吃了一片,管用,凉凉的,但是又不刺激,很舒服。”

    初宜突然反应过来,晚上就能见到,沈兆庭却还是在她放学以后专门去送了一趟药。

    沈兆庭似乎能听到她内心的事实想法,接过她喝空的水杯,走去厨房,一边道:“刚好路过,药也刚拿到,不是绕路去的。”

    “谢谢二叔。”

    “嗯?”沈兆庭打开水龙头,手上仔细清洗着水杯,眼神却落在初宜身上,“怎么谢?听大哥说,开学考试的成绩出来了?”

    初宜点点头,一边说“晚上刚出来”,一边在心里想,沈思行报告的速度可够快的。

    “你呢,明明住我这儿,成绩还要我从大哥那听,就是这么谢我的?”

    再怎么说,两个人也一起住了半年多,可初宜还是有点不习惯,尤其是当沈兆庭不摆长辈的架子,甚至掺了点逗她的意思,眼角微微带笑的时候。

    他的眼型是非常挑长相桃花眼,略微狭长,眼尾微微上扬,很多人会显得阴柔或偏女气,可在他脸上,却丝毫没有,只恰到好处地中和了他身上过盛的硬朗,搭配高鼻梁与英挺的眉骨,组成了一张十足英俊的面孔。

    半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上挂了盏黑色的灯,灯光径直打到沈兆庭脸上,光线描摹出他每一分细微的神情变化,当他略带笑意地向还站在客厅过道的初宜望过来,初宜的心跳狠狠空了一拍。

    她真的是个后知后觉的人。

    这个时候,才不合时宜地响起,晚自习课间,叶冉说的那句话。

    面对那张脸,她是怎么做到不走神的?

    初宜想,她一直都没做到。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订阅和评论,晚安~

    第三十五章 、女朋友不重要

    开学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对初宜来说,如同一针强效兴奋/剂,给了她十足的动力。

    每天睁眼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睡前想的最后一件事,也是学习。

    不知不觉中,高二下学期的一个半月就过去了。

    又过完一周,周六要考试,对初宜来说,周日才是最放松的一天。

    即便是周末,初宜也从不把学校的作业和习题带回家,周五白天能写的,尽量白天写完,回家之前写不完,剩下的就周一再去学校写。

    本部的学生学习几乎都靠自律,老师批改作业的次数不多,要求就是在上课讲解之前做完就好。

    家里的都是额外买的资料书。

    星期天上下午,初宜各做了两套英语卷子和一套理综,中午则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

    醒来后精神大好,做题的思路一直很清晰,对完理综答案,把有问题的地方都修改好,惯例用不同颜色的笔做了整齐的标注。

    几项工作都完成之后,满满当当的试卷会让初宜有一种满足感。

    除此之外,初宜还喜欢收集自己写空了的笔芯。

    她有一个小文具袋,里面装的都是空笔芯。

    沈兆庭一早就出门了,刚才打电话回家,说晚上带初宜在外面吃,还有沈靖川和沈令嘉、书晴她们几个。

    初宜就没急着休息,一边等沈兆庭回来接她,顺便又集中整理了这一周各科的错题。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非常安静。

    小书房的窗户开了一条缝,傍晚带着凉意的风窜进来一点点,不冷,只叫人觉得神清气爽。

    初宜的效率也出奇得高,把打印出来的错题都贴好,手写的解析也全都弄好,还不到六点。

    沈兆庭还没回来。

    刚才在电话里,他说还要开个小会,估计要六点半左右。

    初宜从书架上抽出本还没拆塑封的双语早教读物,这些早教读物的内容都不多,全是薄薄的一本,总共也就十几页。

    今天的书名叫《Soon,Soon》,初宜大概翻了翻,想起来讲的是一只小象和象妈妈的故事,然后就按照沈兆庭的要求,开始逐词逐句地分析。

    她现在遇到不认识的单词,也不怎么依赖单词笔了,老老实实在牛津词典里查。

    二叔说过,这样其实不算浪费时间,因为记忆有了过程,就会更深刻,也更持久。

    从一开始只知道查不认识的单词的意思,到现在,初宜自己也会去注意看似简单的句子里包含的语法,和一些常用词的生僻用法。

    沈兆庭打第二个电话的时候,初宜刚看到一半。

    “我还有一会儿到楼下。”沈兆庭说,“你慢慢下来,别着急。”

    初宜赶忙起身:“好,二叔,我去停车场出口吗?”

    “在电梯口等。”

    “我知道了。”

    等初宜上了车,才发现书晴已经在车上了,沈兆庭顺路去接的,副驾空着,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后座,也一点都不觉得挤。

    书晴心疼地看着她:“宝贝,你瘦了好多。”

    初宜道:“其实体重只少了两斤,姐姐,我长高了,开学体检量身高,我一米六六啦。”

    书晴道:“是吗?!那你再努努力,马上就赶上我了……诶,小初,考虑来学跳舞么?”

    初宜倒没想过这个:“现在学还来得及吗?而且,我好像没有时间。”

    书晴从小学跳舞,难免有一点职业病,其实早就观察过初宜。

    她的体态很好,不光手长脚长,连脖颈也长,名副其实的天鹅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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